國家環保部目前在著手修訂的《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已經不再將溶劑型油墨囊括其中,即使企業已經將末端處理得精益求精,達到了企業當地環保部門的排放標準,也將不再符合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不能再申請十環認證,與綠色印刷的認定也無緣。這同HJ/T 371-2007《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已經截然不同,革命性的飛躍迫使相關印刷企業必須重新認識自己在這個產業鏈中的地位。新標準、新要求為相關印刷企業指出了新的發展目標,其可以繼續沿用溶劑型油墨,為了環保達標也可以加大成本做好末端處理,甚至可以寧愿繳納VOCs排污費而維持原有工藝不變,但其將無法享受國家在鼓勵綠色印刷方面的優惠政策。
VOCs末端處理方案,國內外已經有許多成熟經驗,在國內印刷企業的推廣也已有許多令人滿意的結果。但是作為一條完整的工藝路線,只要其成本還明顯高于不處理前的制造成本,只要處理設備還存在著維修旁路通道,就存在著惡意偷排的可能,這一點,制定政策的環保部門也心知肚明。因此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從無漏洞上控制印刷的VOCs排污,必然要從源頭控制開始。何況有些燃燒方案,從長遠看,同世界范圍內的碳排放控制要求明顯有悖。根據目前國內印刷界的現狀,末端控制與源頭控制兩手一齊抓,末端控制是標,源頭控制是本,標本必須兼治,這應該成為印刷界共識。
我們大家知道,印刷不環保其實是因為油墨不環保。油墨在沒有開桶前沒有VOCs排放,不是污染產品,但一旦開桶應用,油墨的應用方就成了固定污染源,因為揮發是從印刷企業開桶應用開始的。這不是冤枉,這就是市場倒逼。因此在軟包裝領域用薄膜水墨取代原有工藝的溶劑型油墨,消滅固定污染源是必然選擇。薄膜水墨的應用,不是紙上談兵,更不是學院派,而是切切實實的市場需求。